山西4名老师被处分!校长被全区通报!朔州教育局:严肃查处!
8月1日,吕梁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网络反映廷亮学校个别教师在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的情况通报”。7月24日,网民反映离石区廷亮学校个别教师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班问题,引发社会关注。针对网络反映问题,吕梁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联合离石区教体局成立调查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经查,离石区廷亮学校(民办)教师贾某娟、杜某文、冯某、张某杰,在暑假期间以个人行为到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条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第十款之规定。离石区教体局责令廷亮学校对所涉教师进行严肃处理,立即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经7月27日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贾某娟、杜某文、冯某、张某杰记过处分,责令检查、全区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资格,降低薪酬待遇等处理。离石区教体局对廷亮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诫勉谈话,全区通报批评。目前,该培训机构责令关停,正在组织退费。我们将持续关注事态发展,依法依规做好善后工作。朔州市教育局:全力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朔州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将暑期和新学期开学工作统筹安排,全力做好暑期各项工作,及早筹划下学期开学工作。朔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做好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入学工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体育、文旅等部门加强对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常态化监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严禁以假期托管名义乱收费或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或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辅导班。进一步推进学校工程建设,按照既定学校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工程,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此外,还要求各中小学校提前制订工作计划,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安排课程和科任教师,领取教科书,检查调试水电及教学等设施设备,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确保秋季新学期如期开学开课。 来源:吕梁教育局、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阿朔(微:xiaoya034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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